写了个英语学习小工具
本帖最后由 HelloWorld 于 2024-8-21 14:33 编辑https://english.shuzijumin.com
灵感来源于俞敏洪写的《100个句子记完7000个雅思单词》,书本购买可以 点击这里
俞敏洪在书里的序言提到他第一次高考英语 33 分,通过背诵课文提高到 60~70 分,后来在高考前 4 个月背诵他老师给的精选 300 句,提高到 95 分。他基于此提炼出雅思 100 句写成本书
软件里面的中英文句子跟书本一样,但网上找不到文本,都是我自己手打的,第一次发布 100 句还没完全打完,打算背多少打多少句子同步上去
至于这种方式能在多大程度提高英语,目前我在实践中,需要等时间去证明
一些自己的使用技巧,仅供参考:
1. 关于发音的,例如在第 5 个句子,我不确定 there'll 具体如何发音,于是问 chatgpt,它的语音播放现在也非常标准:
2. 在遇到不懂的单词时,我一般长按复制到 https://dict.youdao.com 查看意思
3. 我在电脑端安装了 grammarly,它可以监测你任何地方的输入框英文语法,如果你的工作经常需要英文文本交流,这个工具很好用
4. 如果你用电脑端 Chrome,可以安装 Saladict 插件,这样你在浏览器选中某个单词时就会弹窗给出单词的音标和中文含义
5. 单词记忆的效率:使用 > 背诵,也就是用一次抵得过背几十次,在网页里手动输入一遍句子,相当于“使用”了这些单词,例如第 2 句里有个单词 stifle,我之前完全不懂,通过背诵并且能够完整写出句子,不仅知道了这个单词的含义和拼写,也知道了它的使用方法,后续作文考试用上去,也是个加分项,这个单词在生活中太常见了。
6. 这个工具对于机考的人帮助更大,哪怕是你很熟悉的单词,都有打错字的可能性,通过这个软件相当于练习打字的细心程度
7. 按照目前的经验,一天能背 5 句就差不多,太多容易枯燥
以下是书的序言全文:
《100个句子记完7000个雅思单词》的由来
用句子记单词的方法源自我20多年前的教学经历。我在进行托福教学的时候发现,大量同学在学习上存在三个问题:1.背单词很难;2.理解旬子很难;3. 理解文章很难。
其实这三个问题是连在一起的:词汇量不够必然影响到理解句子,理解句子结构的能力不强必然影响到阅读理解,而阅读理解能力的提升必然来自对单词的理解和对句子结构的理解。
上述三个难题导致很多学生失去了学习英语的热情,我就想起了我在高考备考的时候使用的方法。我参加了三次高考,第一次英语只考了33分,第二次考了55分,第三次考了90多分。
为什么第三次会有这样一个飞跃呢?完全是因为第三年我学英语的时候碰到的一件事情。
当年,我们的英语老师总结出了高考中他认为包含最重要词汇、句子结构、语法等的
300个旬子,对我们说:“同学们,这300个句子非常重要,你们在座的如果能把这300个句子背得滚瓜烂熟,那么英语分数就能提高。”
当时我把高中英语课本上40多篇英语课文全都背得滚瓜烂熟了,但是英语分数还是提不上去,好的时候70多分,不好的时候60多分。那这300句会不会管用呢?我就想,死马当作活马医,试试再说,于是就开始背这300个句子。背完10句之后,我就想随手把这些句子写出来。但是我却发现,我对这些句子的理解并不够深刻,比如说中间出现的单复数形式、冠词、介词、词组的用法等我其实并不理解。这样把300句背下去,其实英语水平也不一定能提高多少。所以当时我做了一个看似很笨的事情,就是按照自己的理解,把这300句英语全部翻译成中文,然后再根据我自己翻译过来的中文,将其回译成英文。这一回译,我就发现了问题;
第一,我翻译过来的英文句子不如原句精练、地道;第二,我发现原来自以为很懂的句子结构译过来却跟英文原句不一样,通常都是错的。另外,还有一些定冠词、不定冠词、单复数等语法点也常常是有问题的。
在这个过程中我发现,原来我自以为不是问题的事情,在汉译英的过程中就会出现问题。
于是我对照原来的英文句子,琢磨我为什么会犯错。其中90%以上的问题我自己都能弄懂,10%左右自己弄不懂的地方我就去问英语老师。就这样,我一句一句地往下翻译,从第一句翻译到第300句,每天翻译50个句子,六天翻译完一遍。第二周,我开始第二次翻译,这一遍比第一遍有所进步,但是我发现了两个现象:第一,该犯的错误还是会犯,那么连续两次在同一个地方犯的错误很明显就是我的弱点,就是我需要加强的地方;第二,在第一次翻译时“瞎猫碰上死耗子”蒙对的地方,在第二次翻译时出现了错误,这就说明这些地方在第一遍翻译时并不是真正理解,只是蒙对了。
总结了错误以后,我就开始第三遍翻译。这次依然有错误,但是错误明显比第二遍减少了,句子结构也越来越接近原句。第三遍翻译完以后,我又翻译了第四遍、第五遍。翻译了五遍之后,基本上形成了一个特点:随意指向任何一句中文,我译出来的英文基本上跟原句是一模一样的,完全没有语法错误和句子结构错误。除此之外,对每一个词、每一个词组的选择原因,每一个习惯用法的使用规则及句子的构成原理,我都了如指掌。这个时候,我发现自己是真正理解了这些句子。
到了第二个月,我的模考成绩有了大幅提高。一个月之前,我的高考英语模拟考试只考了70分左右,但是过了一个月,在把这300个句子弄得滚瓜烂熟以后,我的模考成绩竟然接近90分,而且从此以后,直到高考前(这300个旬子是老师在高考前四个月发给我们的),我的英语模考成绩一直没有低于90分。高考英语,我考了95.5分。
我的例子告诉大家,学习其实是有方法的,我们首先要琢磨出来学习的最佳方法,再去学习。不管学什么东西,我觉得最核心的要点就是在有限的范围内进行深度的理解和融会贯通。在有限的范围内进行深度的理解和融会贯通以后,在扩大范围之后,我们对所有扩大范围内的东西就会有似曾相识的感觉,而这会让你的思维更敏锐,反应速度更快,同时因为你有了学习的深度,广度也就比较容易扩展开去。
20多年前我在教托福的时候,有学生给我提了同样的问题:“俞老师,我们觉得单词很难背,句子也读不懂,阅读理解也做不完,请问有没有什么好方法?”那么基于上面所说的学习原理,我就想把自己中学学英语的方法激活一下,分享给大家。《100个句子记完7000个托福单词》出版以来获得大量读者的好评,为了更有针对性地帮助正在备战雅思考试的考生,我又特意为广大雅思考生编写了这本《100个句子记完7000个雅思单词》。
我在剑桥雅思真题中找了100个我认为雅思考试中最重要、最核心的句子,这100个句子包含并延展出雅思考试的约7000个单词,也基本包含了雅思考试中阅读理解的句子结构,同时还包含几乎所有语法要点。
学习《100个句子记完7000个雅思单词》的时候,大家可以套用我中学时的方法,先读一遍句子,再把上面的英文句子盖住,然后根据核心词汇和中文译文把这些句子全部回译成英文。你如果能按照这样的方法学习这100 个句子,最后根据这100个句子的中文译文,做到一字不差地还原成英文原句,那我基本上可以有把握地告诉你,你对句子结构的理解、对单词的掌握和对阅读文章的理解都会非常到位。
这100个句子表面上看是很难,但是一旦你熟悉以后,你的英语水平,尤其是对于词汇的掌握,对英语句子结构和语法点的掌握,以及阅读和理解长句子和复杂句子的能力,就会飞跃性地提升,可能比你浮光掠影地读几百篇英文文章要更加管用。这就是我从自己的经历中得出的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语言的学习是一个不断熟练、不断重复、不断交流,最后让自己变成熟能生巧、彻底掌握如何应用的过程,如果大家能遵循这种方法去学习语言的话,相信大家在英语的学习上会有更大的收获。
俞敏洪 亲测好用:https://www.bilibili.com/video/BV19o4y1K7a3 非常棒:lol 先收藏了,试试 Enderfga 发表于 2024-8-17 22:30
亲测好用:https://www.bilibili.com/video/BV19o4y1K7a3
写作口语跟我差不多。。
听力牛逼,我是听力听出来都能写错单词那种,还需要加强练习 Enderfga 发表于 2024-8-17 22:30
亲测好用:https://www.bilibili.com/video/BV19o4y1K7a3
王陆的书很多人推荐,我前两年考的时候也买了,不过没看 😂
我记得王陆的一个视频课说,为了防止大小写错误,听力建议全部写大写,这是个很严重的错误,听力单词只要写出来就行,不在乎大小写,特地写大写反而容易因为不熟悉写错(当然也可能我记错,可能是其它女老师说的) 感谢分享,英语是应该好好学习
我:
Such material, even where it appears comparatively trivial, can have a serious effect on the company, supplier or customer if it falls into the wrong hands. 有人翻译成“如果这类材料落到坏人手中,即使在看来相对微不足道的地方,也会对公司、供应商或客户产生严重影响。”,你觉得这个翻译好吗?
GPT:
这个翻译在整体意思上是通顺的,但与原句相比存在一些细微的差异:
“even where” 的翻译:原句中的 “even where it appears comparatively trivial” 强调的是“即使在它显得相对微不足道的情况下”。而翻译中使用的“在看来相对微不足道的地方”将“where”理解为“地方”,略微改变了原句的含义。原句更强调的是“情况”而非“地方”。
语气上的变化:原文更强调这种材料看似不重要,但实际上仍然可能带来严重后果。翻译中的“如果这类材料落到坏人手中”稍微改变了原文的语气,使其听起来更像是一种假设,而非强调材料本身的潜在危害性。
措辞上的差异:原句使用了“falls into the wrong hands”,翻译成“落到坏人手中”是合理的,但“wrong hands”其实并不一定特指“坏人”,也可能是指“无意间进入了不该去的人手中”。这使得原文的措辞更加宽泛和中性。
综上所述,尽管这个翻译在表达上是可以理解的,但与原句的细微差异使其在某些语境下可能不完全传达出原文的全部意图。如果要更贴近原文,我建议使用类似于“这种材料,即使在看似无关紧要的情况下,一旦落入不当之人手中,仍然可能对公司、供应商或客户产生严重影响。”这样的翻译。 我:
It was once assumed that improvements in telecommunications would lead to more dispersal in the population as people were no longer forced into cities.
这句话中,为什么不是 improvements of telecommunications 而是用 in?
为什么 population 前面加 the,而 cities 前面不加 the?
GPT:
这句话中的用法涉及到一些细微的语法和语义规则。让我们逐一解释:
1. **Improvements in telecommunications**:
- **“Improvements in telecommunications”** 是正确的用法,因为在英语中,某些名词短语固定搭配使用某些介词。这里的“improvements”与“in”搭配,表示“在……方面的改进”。用“in”强调改进发生的领域或范围。我们说“improvements in technology,” “improvements in medicine,” 等等。
- 如果用“of telecommunications”,意思会变成“电信的改进”或者“电信的提升”,这不符合常用的表达方式。用“in”更自然,符合英语中的固定搭配。
2. **The population** 和 **cities**:
- **“The population”** 前面加了“the”,因为这里提到的是一个特定的概念,即“社会中的人口”。当我们谈论特定的、已知的群体或集合时,通常会使用定冠词“the”。
- **“Cities”** 前面没有加“the”,因为这里指的是一般性的概念,即所有城市。没有特指某一个城市,而是在讨论城市这一类事物时,通常省略定冠词。
总结起来:
- **“Improvements in telecommunications”** 使用“in”是因为这是固定的表达方式。
- **“The population”** 需要“the”来指代特定的、已知的群体。
- **“Cities”** 是泛指所有城市,不需要定冠词。